弋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月17日任命:
赖海鹰为弋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;
黄 斌为弋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
郑 霞为弋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
赖红梅为弋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
黄灵聪为弋阳县人民法院葛溪人民法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
潘建东为弋阳县人民法院圭峰人民法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
夏成龙为弋阳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
王建荣为弋阳县人民法院中畈人民法庭副庭长、审判员;
李 婷为弋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;
余 婷为弋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;
李 四为弋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;
王 静为弋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;
舒小燕为弋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;
李 珍为弋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免去:
赖海鹰的弋阳县人民法院葛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金肖洪的弋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毛雪明的弋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夏 嫄的弋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曹志祥的弋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
现予公告
弋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7年1月17日